根据《关于开展“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(2020)”项目首批试点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教规建中心函〔2018〕35号)要求,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委托项目专家组开展了试点院校方案论证和遴选工作。按照“自主申报、校企对接、方案优化”的程序,综合考虑学校平台建设条件、企业平台交付能力及专家意见,统筹兼顾学校类型、地域分布及专业领域的整体布局,确定14所学校为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(2020)项目首批试点学校(详见附件1),其中本科高校12所,高职院校2所;5所学校为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(2020)项目培育学校(详见附件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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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09-17